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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职能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8号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联系电话:24538815(驻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传真号码:58665555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邮编:300040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电子邮箱:tjspw@tjxzxk.gov.cn(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
               xxgkbgs@tjcoc.gov.cn

  市商务委员会是主管本市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研究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动对外开放工作。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城市商业网点、市级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的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商业体系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典当、融资租赁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煤炭流通及二手车鉴定评估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进行监督管理。承担酒类流通管理的相关工作。

  (六)指导协调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外贸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商品进出口贸易、技术贸易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经营资格备案管理工作,负责加工贸易监管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政策措施,负责机电产品进出口和进口机电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国际贸运代理行业的管理。统筹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会展业发展。

  (七)牵头拟定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对工作及国外对本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

  (九)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负责涉及本市的世界贸易组织有关事务的综合协调工作。

  (十)指导外商投资工作,拟订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规范对外招商引资工作,依法核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事项,指导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市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有关工作。

  (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负责公民出境就业管理工作,负责境外就业职业介绍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检查。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 负责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的监管工作。指导境外经济园区有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有关工作。

  (十二)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经济合作与交流工作。

  (十三)负责电子商务工作。

  (十四)指导协调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商务对外宣传工作。指导有关商会、协会、学会的工作。

  (十五)负责审核邀请外商来津工作,负责重要经贸外事活动,指导全市经贸外事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