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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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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11-18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的函》(工通装函〔2023〕538号)的要求,贯彻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落实《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推动智能检测装备创新和应用,市工信局现组织开展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面向但不限于机械、汽车、航空航天、电子、钢铁、石化、纺织、医药等重点领域,聚焦制造过程、产品质量、设备运行、远程运维、安全环境等关键环节,征集一批市场需求迫切、技术水平先进、应用效果明显、推广价值突出的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

  (二)创新产品包括产品研制全生命周期各阶段,产品技术就绪度等级不限,近三年开发完成的、目前正在开发的、以及未来三年计划开发或建议开发的创新产品均属于征集范围。

  (三)鼓励采用新原理、新材料、新工艺,融合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提升智能检测装备感知、分析、控制、决策能力,实现快速、高效、在线等检测功能。

  二、征集要求

  (一)智能检测装备制造企业、集成服务商、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应用单位等可单独或联合申报,鼓励应用单位以需求为导向提出新产品开发建议和牵头联合申报。各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较好经济效益及良好的安全生产和环保等信用记录。

  (二)产品具有明确应用场景,可满足国家战略需求或具有广阔市场前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

  (三)申报内容无知识产权纠纷,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

  三、组织实施

  (一)申报主体参考《行动计划》和《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附件1)编写申报材料,通过机械工业数字化转型平台(http://www.equip-digital.cn)完成线上申报,并对申报内容真实性负责。同时,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区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和推荐,择优把关,按优先顺序填写《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材料请于12月4日前报送至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另附电子版光盘(pdf盖章扫描版和word版)。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将组织第三方机构遴选,建立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项目库,为后续分类施策提供依据。对于技术就绪度较高,达到工程样机、小批量生产、推广应用阶段的创新产品,优先推荐纳入到首台(套)保险补偿,加强供需对接、宣传推广;对于技术就绪度较低,处于方案设计、试验验证、初样样机等阶段的创新产品,着力支持开展技术攻关、工程化研发、应用迭代,尽快突破关键技术、形成供给能力。

  附件:1.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申报书

  2.智能检测装备创新产品汇总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1月17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gyxxh.tj.gov.cn/ZWGK4147/ZCWJ6355/wjwj/202311/t20231121_6461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