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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推荐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申报名单的通知津滨工信发〔202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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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8-18  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点击:

  各开发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街镇,各企业:


  为做好2023年度绿色制造推荐工作,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滨海新区申报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此次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按照“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和自愿原则,对符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规定申报条件的企业和园区,经各开发区、街镇审核后推荐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综合评价基础上进行遴选,推荐至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参加全市评审。


  二、推荐条件


  申报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必须满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详见附件1)规定的具体要求,且近三年未出现以下情形:


  1.未正常经营生产的;


  2.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3.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


  6.失信被执行人等。


  三、推荐时间


  本次推荐工作自8月3日起至8月23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3日至8月15日)为准备阶段。各开发区、街镇在企业申报意愿的基础上依据申报条件对企业和第三方评价报告、申报材料进行初选,确定本区域推荐名单。


  第二阶段(8月16日至8月20日)为推荐阶段。各开发区、街镇根据初选名单,督促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上传申报资料,并将推荐文件(含附件1推荐汇总表)、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盖章PDF、Word格式,U盘储存)一并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法规室)。


  第三阶段(8月21日至8月23日)为报送阶段。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各开发区、街镇推荐意见,对申报企业申报资料进行纸质版和网上资料进行复核,在综合评定基础上进行遴选,于8月23日统一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四、工作要求


  1.严格质量。天津市2023年的推荐申报实行总量控制,将按照现有市级绿色工厂数量和梯度培育体系建设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请各开发区、街镇务必严把质量关,特别严控禁止条款,参与绿色制造评价的第三方机构务必实事求是,确保申报企业质量。


  2.严格程序。滨海新区绿色制造推荐程序实行层层选拔,充分采纳开发区、街镇意见,申报企业和第三方机构务必与各开发区、街镇密切配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据申报综合成绩择优推荐,确保公平公正。


  3.严格时间。各企业申报、各开发区、街镇工作务必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凡延误和超期的本次不予推荐。


  附件:1.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


  2.滨海新区推荐申报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汇总表


  2023年8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节能与法规室,022-66707663)


  (此件主动公开)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gxj.tjbh.gov.cn/contents/10041/5653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