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遴选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服务支撑机构的通知》(津滨知识产权知促〔2023〕12号)要求,经机构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选定3家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服务支撑机构(详见附件)。
现将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至8月7日。公示期内,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可向滨海新区知识产权局提出。提出异议者,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事实依据、姓名(签字)、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凡匿名异议、超期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滨海新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服务支撑机构拟选定名单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林文婧;联系电话:022-65369981;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国泰大厦A座1807室)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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