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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共同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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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7-20  来源: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点击:

  各区知识产权局、各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23号),推广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切实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创新水平,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制定共同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7月8日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共同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

  标准实施试点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的通知》,推广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切实提升创新主体知识产权管理效能和创新水平,更好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2023—202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通过三年时间,逐步实现对本市辖区内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全覆盖。试点企业全面实施ISO56005国际标准,创新管理体系与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深度融合,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运用效益全面提高,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涌现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创新与知识产权融合管理实践案例,培育出一批支撑企业和产业创新发展的高价值核心专利,助力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企、单项冠军企业和领航企业,有力支撑制造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共同确定企业名单。2023—2025年,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作实际,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开展创新管理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分三批实现对天津市辖区内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全覆盖,其中,2023年度,优先选择工作基础好、创新能力强、开展试点意愿高的企业作为首批试点企业,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优势示范企业和“小巨人”企业数量的1/3。

  (二)共同推动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面向试点企业加强ISO56005国际标准的宣传推广和支持指导,共同组织试点企业通过全国知识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推广应用综合服务平台,学习ISO56005国际标准及其权威解读、公益课程,免费获取标准学习与实施相关资料,交流分享标准实施实践案例,及时了解标准实施最新政策资讯,推动试点企业知识产权和创新全过程管理的紧密融合,不断改进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同时,依托综合服务平台跟踪了解试点企业学习情况和相关需求,提高标准实施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共同组织试点企业开展量化评价工作。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量化评价工作。在每批试点企业开展标准实施前,均需按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在综合服务平台开展知识产权和创新能力的初始测评。试点开展过程中,积极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试点企业填报数据,注重面向不同产业领域、不同发展阶段试点企业分类收集汇总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及时反馈试点中发现的问题建议。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负责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工作,共同制定印发工作方案,加强工作对接和组织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做好试点企业的择优遴选、组织动员、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

  (二)强化平台支持。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将综合服务平台作为服务创新主体、推动标准实施和持续提升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和数字化保障,及时收集反馈平台建设优化建议。

  (三)加强宣传推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同做好活动宣传工作,鼓励试点企业边试点、边总结,在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实施试点过程中,挖掘典型案例。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zscq.tj.gov.cn/zwxx/tzgg/202307/t20230713_63520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