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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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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3-02-03  来源:天津市科技局  点击:

  各区(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2〕204号)要求,现对我市区外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省级产业基地集群、省级开发区、国家大学科技园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

  一、调查时期

  调查时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调查范围和报表样式

  (一)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

  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注册地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认定,并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且证书于2022年底尚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注册地在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由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

  区外高新技术企业需填报:《国家高新区企业和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年报见附件2-1)。

  (二)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调查

  1.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需填报《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统计报表》(年报见附件2-2)。

  2.经科技部火炬中心批准的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需填报《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统计报表》(年报见附件2-3)。

  3.经科技部确认的创新型产业集群。需填报《创新型产业集群统计报表》(年报见附件2-4)、《创新型产业集群季度调查表》(季报见附件2-5)。

  4.经市政府批准的省级开发区。需填报《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情况统计报表》(年报见附件2-6)。

  (三)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调查

  经科技部和教育部认定的国家大学科技园。需填报《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统计报表》(年报见附件2-7)、《国家大学科技园季度情况调查表》(季报见附件2-8)。

  三、填报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区外高新技术企业

  1.填报方式:高企统计年报报表登录网址为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用户登录:https://fuwu.most.gov.cn/。

  2.填报时间:企业于2023年3月2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提交所属区(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局进行初步审核;各区(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局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初步审核,提交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提交科技部火炬中心。

  (二)产业基地集群类与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

  1.填报方式:各类产业基地集群和国家大学科技园统计年报报表登录网址为科技部火炬中心单点登录平台:https://tj.chinatorch.org.cn。

  2.填报时间:各类产业基地集群建设单位和国家大学科技园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填报,提交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提交科技部火炬中心。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区外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

  各区(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局应报送纸质文件材料及电子文档1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从网络系统中打印的所辖范围企业当年汇总数与上年比较清单,对于企业汇总数据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如由于区划调整导致大批企业调整、有新入统或调出统计的大企业、大企业效益急剧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同比发生较大变化),请提供书面变化原因情况说明;

  2.从网络系统中打印的所辖范围上市企业清单及审核确认说明;

  3.从系统中导出所辖范围内未撤销企业的错警因说明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错警内容及错警因说明);

  4.从系统中导出所辖范围内已撤销企业清单(清单信息包含企业名称、所属地域、撤销原因);

  5.辖区内营业收入2亿元以上(含2亿元)的企业由系统打印带水印的报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二)产业基地集群类与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年报

  各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单位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应报送纸质文件材料及电子文档各1份,纸质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1.系统中打印的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表TSJD-01)、国家火炬软件产业基地(表RJJD-01)、创新型产业集群(表JQ-01、JQ-02、JQ-03、JQ-04)、国家大学科技园(表DXY-01)纸质报表;

  2.系统中提示的错警因说明打印件;

  3.系统中打印的各有关年报当年汇总数据与上年比较清单,并对指标中出现同比数据变化较大情况的书面说明。

  五、工作要求

  由于各相关统计均已纳入国家级认定资质的考核内容,请各区(滨海新区各开发区)科技局及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文件要求,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根据各类统计的具体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做好工作部署,要求所有填报单位做到据实、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数据,确保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实施。

  以上统计调查工作由天津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

  六、咨询电话

1675735081546073.png

  附件:

  1.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各火炬统计调查报表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2月2日



  阅读原文/下载相关附件请前往:https://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302/t20230202_60941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