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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天津市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尾款和2017年度开发区节能扶持项目兑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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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9-01-17  来源: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点击:

各用能单位:

  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令第119号)、《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暂行办法》(津开发〔2014〕4号)、《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重点鼓励项目名录(第五批)》(津开发〔2013〕92号,以下简称“第五批名录”)的相关规定,科工局组织评审机构对各重点用能单位2017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及申报2017年度节能扶持资金项目进行了考核和验收,并对申请天津市2016年度节能专项资金项目尾款进行了核算。现经管委会批复,申报项目企业(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可正式进行政策兑现,请企业于即日起登录泰达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teda.gov.cn/)政策兑现模块,依据企业申报项目类别进行在线申报,按照兑现指南上传申报材料,由政策兑现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科技和工业创新局:董洁

  电话:25201320 邮箱:dongjie@teda.gov.cn

  政策兑现办:25202766  25201375

  附件:

  附件1:2016年度市级节能专项资金项目补贴尾款企业.doc

  附件3:2017年度节能项目拟补贴企业(奖励类).doc

  附件2:2017年度节能项目拟补贴企业(项目类).doc


  开发区科技和工业创新局

  2019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