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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报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需求有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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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18-03-16  来源: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发挥好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作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证监会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有资本市场融资需求的企业情况开展调查。为做好我市有关推选工作,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报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需求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18〕86号),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需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企业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

  (二)企业属于“中国制造2025”、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工业互联网等重点领域;

  (三)符合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公开发行条件要求,以及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的发行要求(具体发行条件可参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

  二、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列入产融合作的重要内容,指派专人负责。

  (二)请有关单位组织相关有融资需求、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填报需求表(详见附件1),并于2018年3月16日上午10点前将企业报送的需求表和本单位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需求汇总表(详见附件2)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电子版发送至zyq022@126.com。

  (三)对各单位报送的企业融资需求情况,我委将进行汇总整理评选,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择优推荐一批企业。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财金处 张永青;

  联系电话:022-83608076

2018年3月14日

附件:

附件1: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需求情况表

附件2: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需求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