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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序扩大自主开放,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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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25-06-11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点击:

  服务业对外开放是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新一轮高水平开放的重要着力点。多年来,服务业一直是我国最大的外资流入领域,2024年其吸收外资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比重约七成。今年4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加快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新增大连、宁波、厦门等9个试点城市,并围绕支持电信服务及相关数字产业开放发展、提高医疗康养领域对外开放和服务保障水平等14个方面提出155项试点任务,我国服务业扩大开放再迎政策利好。如何在扩大开放中把握机遇、应对挑战,成为当前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议题。

  近年来,通过聚焦制度型开放,加快重点领域开放探索,我国服务业开放范围持续拓展,开放水平稳步提升。

  ——加强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对接和规制协调。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区域经贸安排中服务业开放承诺和相关规则,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加快推动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等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参照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国内规制参考文件》,规范服务领域许可、资质和技术标准,简化许可审批程序,提高监管政策透明度,降低跨境服务贸易成本。

  ——建立健全服务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2013年率先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服务业外资准入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2016年推向全国;2021年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对跨境服务贸易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2024年推向自贸试验区和全国。自此,我国对服务业外资准入和跨境服务贸易已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加快医疗、金融等重点领域对外开放探索。在医疗健康领域,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北京自贸试验区、上海自贸试验区、广东自贸试验区以及海南自贸港从事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技术应用。在金融领域,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依托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便利跨境贸易和投资项下资金结算;不断健全绿色金融标准。截至目前,已发布6项绿色金融标准,另外有19项标准正在研制。

  值得注意的是,服务业扩大开放也面临一些挑战。一方面,外部环境复杂多变,不确定性增加;另一方面,还存在现有法律法规与国际规则衔接不够紧密,高端服务业供给不足,监管难度提升等问题。

  具体来看,我国在知识产权执法力度、保护范围、赔偿标准以及数据跨境流动规则等方面,与国际通行规则仍存在一些差异,成为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的关键难点。我国在一些服务领域的准入条件、审批程序等规定较为复杂和严格,使一些潜在市场参与者望而却步,不利于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和激发创新活力。

  同时,金融、科技、咨询、设计等高端服务领域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差距,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和企业有限。2024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主要源于旅行服务、运输服务、知识产权使用费、保险等领域,高端服务发展不足掣肘了我服务业对外出口的能力。服务业开放涉及金融、数据等多个重要领域。金融开放的同时需加强跨境资金监管,维护金融稳定;数据跨境流动需保障数据安全,防止引发数据泄露风险。如何在扩大开放的同时确保国家安全和产业安全,成为监管的难点所在。

  下一步,应以制度型开放为重点,大胆试、大胆闯,有序扩大自主开放,释放超大规模市场潜力,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作出更大贡献。一是加快研究制定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的有关方案,明确改革举措,压实主体责任。二是密切跟踪CPTPP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最新谈判动向,充分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等开放平台的先行先试功能,实质性推动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等领域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三是健全法律法规,强化法治保障,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和政策环境。四是加强风险防控协同监管体系建设,完善重点产业开放的实施方案和监管措施,有序推进实施。

  (作者:赵 静 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副研究员)